多家第三方交易平台被诉不正当竞争 专家称相关法律法规需尽快完善
2021-08-14 23:22 文章来自:证券日报 收藏(0) 阅读(9787) 评论(0)

贾丽

腾讯公司起诉淘手游不正当竞争事件引发业界关注。近日,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下发民事判决书,要求贵州指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淘手游母公司)立即停止通过淘手游平台(包括官网和手机APP))为《地下城与勇士》游戏账号、金币交易提供服务的行为等,并赔偿腾讯70万元。

近年来,游戏平台互诉事件时有发生,而此案的判决结果是否会影响未来网络游戏的发展态势?游戏交易行业如何走?

一纸诉讼引发不正当竞争的热议

游戏行业近日受到市场关注,而背后的第三方交易行业却逐渐浮上水面。

腾讯认为腾讯旗下游戏账号以及虚拟物品归属权都属于腾讯,玩家只有使用权,淘手游这样的第三方交易平台帮助游戏玩家进行自主交易,从而出现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将淘手游告上法庭。

根据此次案件判决书显示,自2018年1月9日起,用户可在淘手游上交易《地下城与勇士》游戏账号、装备、金币。至2020年12月9日,用户在淘手游交易的与《地下城与勇士》相关订单数合计4884笔,交易额超200万元,淘手游的母公司贵州指趣获利约18.5万元。

据了解,腾讯状告淘手游等平台的主张有两个:游戏账号归属权属于腾讯,用户仅有使用权,并无所有权。而且这都写在了用户登陆游戏时必须点“同意”才能玩的条款里。同时,腾讯认为游戏交易平台上架腾讯游戏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美术作品侵权与不正当竞争行为。

不过,目前市场上的争议是,腾讯并未对证据中所列举的涉嫌侵权美术作品为何具备美学价值做出说明,也未对所告平台具体违反了哪些促成不正当竞争的商业道德行为做出说明。而游戏玩家的账号的资产属性也是争议的焦点。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姚欢庆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目前的现状来看,绝大部分的游戏运营方都会在用户协议明确限制账号或者衍生品的转让,我们需要分析这样的限制是否合理。首先,游戏账号及衍生物品虽然只是计算机或者网络存储的一串字符串,而这对游戏用户具有使用价值,也具有主观价值,在不违背国家强制性规范的前提下,属于民法典所保护的虚拟财产,应当得到法律的保护。其次,游戏账号及相关游戏衍生品属于虚拟财产,作为账号及相关衍生品的拥有者,玩家理应拥有类似于现实世界中动产所有权一样的占有、使用、收益或者处分这些虚拟财产的权利。”

他认为:“由于虚拟财产建于计算机代码之上,因此游戏用户获取账户的同时,需要与网络服务提供者建立一定的法律关系。双方的协议固然是在形式平等的民事主体间签订,但鉴于用户协议多是以格式条款的形式呈现,要玩特定游戏的玩家,除了同意并无选择。格式条款在这个时代有着自己特有的积极的意义。但是现实中,会有格式条款制定者利用优势地位滥用权利的可能。限制虚拟物的流转是否显示公平,是否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还是有进一步的探讨余地。”

寡头化加剧市场竞争?

而这一案件背后,互联网公司、游戏巨头垄断现象也备受关注。今年以来,围绕腾讯多领域垄断的议论不绝于耳。

据了解,除了淘手游,腾讯近期还起诉了DD373、5173等十几家第三方游戏交易平台,要求停止交易。有多位业内人士和用户认为,游戏企业陆续起诉多个第三方交易平台,是一种“垄断”表现。游戏巨头要求玩家账号转让或交易的唯一出口为腾讯系电商平台(京东、拼多多、转转等都有相同游戏金币、账号、道具转让),将用户的游戏资产圈定在自家系统,将第三方游戏交易平台变相‘驱逐’出游戏资产交易市场。

据了解,第三方游戏交易产业的存在是市场需求的结果,其孕育了大量的机构,并且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游戏用户私下交易的巨大风险。虚拟物品交易也曾出现过约定地点一手交钱一手交物的交易,成本非常昂贵,交易周期漫长,甚至存在重大人身安全风险。第三方交易平台的出现解决了信息同步、交易安全、降低交易成本等重大问题。

不过,姚欢庆认为,游戏运营方不允许账号及衍生品交易,或是出于账户主体的年龄、衍生品交易中的数据安全以及防止虚假交易等方面的考虑。但考虑到虚拟财产的价值实现,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原则下,建立一个运营方真正参与的交易平台是一个多赢的事情,既可以让用户虚拟财产的价值得以实现,也可以让运营方的游戏粘性更加突出,在第三方交易平台的帮助下,更好地实现交易各方的信息对称。

“目前,第三方游戏交易平台仍在成长之中,其需要建立统一规范的标准,有序参与市场竞争,其存在有必然性,也是游戏生态的重要部分,未来市场有序竞争需要各方以开放心态积极建立。”中国本土企业软权力研究中心研究员周锡冰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虚拟财产已经构成互联网经济重要的组成部分,网络游戏也已经成为网络时代网民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虚拟财产法律规制的缺失是最大的问题。民法典只是给予虚拟财产以民事权利的地位,并没有就虚拟财产的具体界定及保护作出有裁判意义的规定,相关法律法规需尽快完善。”姚欢庆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