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温度”还得“负责任” 完善金融科技伦理治理箭在弦上
2022-03-25 20:28 文章来自:上海证券报 收藏(0) 阅读(15290) 评论(1)

来源:上海证券报

  ◎马慜 记者 张琼斯 ○编辑 陈羽

  技术创新是把“双刃剑”,在看到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在提升金融服务便利性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因技术滥用引发的监管套利、侵害消费者权益、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等问题。一些打着金融创新旗号的违法违规行为,不仅威胁金融稳定与金融安全,也违背了金融科技普惠便民的美好初衷。

  现实中,算法歧视、“信息茧房”、大数据杀熟、信息泄露、数字鸿沟、垄断等金融科技伦理问题日益突出。

  总体看,金融科技伦理失范行为涉及多个层面:一是无序的金融科技应用扰乱经济金融秩序;二是商业资本的垄断扩张可能造成无序竞争;三是个人信息和隐私泄露令消费者置身“光天化日”之下;四是“数字鸿沟”忽略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金融需求。

  关于加强金融科技伦理建设,顶层设计呼之欲出,一些具体措施也有望提上日程。金融科技伦理相关内容,正更频繁地书写在高层文件。

  “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探索建立无人驾驶、在线医疗、金融科技、智能配送等监管框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审查规则;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指导意见》;人民银行印发的《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22—2025年)》提出八个方面的重点任务,第一个方面就包括“健全多方参与、协同共治的金融科技伦理规范体系”。

  而人民银行金融科技委员会日前部署2022年重点工作时表示,要建立健全金融科技伦理监管框架和制度规范,加强科技伦理风险预警、跟踪研判和敏捷治理,引导从业机构落实伦理治理主体责任,用“负责任”的科技创新打造“有温度”的金融服务,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服务实体经济。

  未来,如何加强金融科技伦理建设?证监会原主席肖钢认为,金融科技伦理约束机制尚不健全,伦理治理规则协调与监管合力有待增强,伦理评估评价和审查审计制度仍需完善。因此,加快构建金融科技伦理治理体系已势在必行。

  他认为,这套治理体系的建设需要从成立组织、明确原则、制定规则、数据治理、审查评估、创新试点、人才培养等维度入手。其中,在规则制定上,他建议制定伦理标准、指南和自律公约,同时将一些行业普遍公认的底线型伦理要求上升为法制约束。

  “金融科技伦理治理的关键核心是厘清金融与科技的关系,坚守金融为本的底线,明确科技赋能的定位。”人民银行科技司司长李伟近期撰文表示,完整严密的制度体系是金融科技伦理治理的重要任务,也是治理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保障。他建议,加强科技伦理重点领域顶层设计和立法研究;加快研究出台金融科技伦理管理办法;配套制定金融科技伦理相关行业标准。

  箭在弦上,引而待发。可以预期的是,随着科技伦理治理的完善,金融科技可以更好地坚守“向善”立场,在服务实体经济与民生需求的同时,不偏离自身健康发展的轨道,既避免“算法变算计,套餐变套路”,又防止“有技术就任性、有数据就滥用”,让金融科技成果更可持续地惠及大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