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债注资进行时!温州银行获50亿补充资本金,山西将为合并新设的城商行注资153亿
2020-12-21 22:06 文章来自:财联社 收藏(0) 阅读(35589) 评论(0)

文 财联社 记者孙诗宇、高萍

在首单中小银行专项债花落广东后,又有两个省份的专项债即将落地。

根据公开信息,山西省、浙江省将分别于12月23日、25日发行153亿元、50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分别用于补充银行资本金。此前,经国务院批准,已下达用于支持化解地方中小银行风险的新增专项债券额度2000亿元,惠及18个省份。这也意味着,将有更多省份中小银行专项债陆续落地。

在业内人士看来,中小银行专项债提高金融机构带动当地经济发展能力的同时,可夯实防控金融风险的基础。2000亿元额度使用完毕后,未来不排除仍有可能采用类似的方式继续为中小银行注资。

均借道地方政府投资平台注资 未来方式待观察

此前12月7日,广东省发行地方政府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发行额度100亿元,支持1家农信社和3家农商行补充资本,是首个披露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细节的省份。和广东一样,浙江省、山西省也选择了通过地方政府投资平台对中小银行进行注资。

根据披露的信息,山西省专项债募集资金将通过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金控”)采用间接入股等方式注入新设立的银行。山西金控是由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出资人为山西省财政厅。

浙江省专项债募集资金通过温州市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金融资本”)以间接入股的方式补充温州银行资本金,温州金融资本为温州市人民政府决定设立的市属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由温州市财政局全额出资,成立于2015年,注册资本为35亿元。

此前9月7日,温州银行曾发布《关于实施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方案的公告》,拟增资扩股募集70亿元,老股东(含股东指定的关联方)未足额认购的部分,通过地方专项债券资金筹集,由温州市政府指定特定主体认购。此次增资完成后专项债券对应的股份占温州银行总股份的31.77%,温州金融资本将成为温州银行的第一大股东。

对于上述借道中间渠道的注资方式,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向财联社记者表示,这种方式更符合市场化要求,“因为地方债有期限和发行成本,投资方要定期偿还专项债的本息,到期后还要进行偿还,通过中间渠道后,未来可以进行经营分红和股权转让,这种处理方式更加市场化。”

温彬进而表示,目前还处于探索阶段,未来18个省份是否都会选择同样的方式还有待观察,“但从监管、相关法律的要求来看,通过这种中间渠道是一种比较可行的方法。”

市场化退出存差异 温州银行有IPO选项

专项债的退出路径备受市场关注。记者发现,与广东一样,在退出方式上,浙江省、山西省专项债均采用市场化转让方式,但在细节处理上有所差异。

具体到浙江省专项债的退出,温州金融资本通过所持温州银行股份每年分红资金以及市场化转让,使专项债券资金及时安全退出。其中,股份市场化转让可通过现有股东收购股份、引入战略投资者收购股份、IPO后公开出售股份或温州银行以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等方式进行。根据浙江证监局信息,截至目前,温州银行IPO已进行到第七期辅导阶段。

山西省专项债投向则较为特别,并不是直接为现有中小银行补充资本,使用该笔资金的是拟合并新设的城商行。据了解,依据山西省政府制定的城商行改革工作方案,拟将大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阳泉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城商行进行合并后,新设一家城商行(名称待定,简称“新城商行”),山西省本次发行的专项债券153亿元,通过山西金控采取间接入股等方式,向“新城商行”注资补充其资本金,重点用于支持山西省深化金融领域改革。

山西省专项债募集资金注入“新城商行”后形成的股权,将通过市场化转让的方式逐步退出,退出资金用于专项债的还本付息,如计划长期持有,将通过其他方式筹措资金用于本专项债本息偿付。根据东方金诚评级报告,市场化转让股份方面,为保障该期债券及时足额退出,在该期债券存续期第6年和第10年将分别通过市场化方式转让“新城商行”股份,预计可获得股份转让收入116.1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近期,关于山西省五家城商行合并重组的山西银行的消息吸引了市场众多目光,业内人士认为,此次专项债所支持的“新城商行”,极有可能就是正在筹建的山西银行。

为中小银行注资进行时 更多地方专项债发行在路上

据了解,此前,为化解中小银行资本金不足风险,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允许地方政府专项债合理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会议提出,在今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限额中安排一定额度,允许地方政府依法依规通过认购可转换债券等方式,探索合理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的新途径。

今年11月,用于支持化解地方中小银行风险的新增专项债券额度2000亿元,分地区额度已全部下达,共计惠及18个省份。截至目前,已披露发行专项债补充银行资本金计划的省份还有陕西省、四川省和内蒙古等。

光大证券研报指出,发行专项债券注资中小银行不仅可以提高金融机构带动当地经济发展的能力,而且可以夯实防控金融风险的基础,同时可以促使项目单位切实转换经营机制,实现可持续发展。

光大证券进而表示,在当前这2000亿元额度使用完毕后,仍有可能采用类似的方式为中小银行注资,优先支持具备可持续市场化经营能力的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增强其服务中小微企业、支持保就业能力。

温彬表示,通过专项债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只是众多渠道中的一种,中小银行的资本金的补充还是需要多渠道进行。这次专项债相当于是一种创新,拓宽了专项债使用范围,也给中小银行拓宽了资本金的来源。更重要的是通过该途径优化中小银行的公司治理机制。“如果通过优先股、永续债等方式可能还不涉及到股权结构的调整优化。”温彬补充道。

具体到专项债的发行,麻袋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苏筱芮告诉财联社记者,专项债中地方政府的角色突出,是一项政策工具。在这项政策工具中,地方政府需承担主管责任,需认真把关、从严审批,强化上下衔接,将专项债的专门作用发挥到实处。因此,专项债发行时通常需要注意两方面问题:一是要注意中小银行的资质,不能无条件、无底线支持,要将中小银行的专项债注资与公司治理结合到一起;二是在审批额度方面需要考虑周全,具体银行具体分析,对其给予合理评估。

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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