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银证保”三方向建言金融科技 注重创新与风险保持平衡
2020-05-27 12:39 文章来自:新华网 收藏(0) 阅读(1708) 评论(0)

新华财经北京5月26日电(韩韬、翟卓、陈奥)2020年,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让包括金融在内的诸多行业意识到发展“无接触”业务的迫切性,各行各业加快了迈向科技化进程的步伐。金融与科技正在走向“融合2.0”。大型金融机构将锻造科技实力设定为核心战略,金融科技公司也正在重新思考“联结”金融的路径。

代表委员建言金融科技 银证保三方均可发力

两会期间,对于金融科技这个热门话题,代表委员们纷纷建言献策。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特别关注开放银行的模式。“近年来,开放银行模式成为全球银行业数字化转型的方向,成为提升金融国际竞争力的主要抓手。”刘尚希指出,开放银行是数字化趋势下的新模式:嵌入第三方场景,实现“银行无处不在”。

“我国不少银行近年也在探索开放银行模式,有的已经卓有成效。但从适应数字经济时代,建设全球领先的数字化金融的长远目标看,我国在开放银行的发展方面,还须政府与市场合作发力。”刘尚希表示。

对此,他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完善监管规则,创新监管方式,鼓励银行业与金融科技企业深入合作,建设中国版的开放银行。二是政策上支持开放银行构建,激励银行业善用我国金融科技领先和更本土化的优势,快速发展技术能力。三是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快建设与开放银行相关的各类相关规范和标准。

全国人大代表、郑州银行董事长王天宇认为,作为银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商行等众多中小银行也必须加快推动数字化转型,才能跟上银行业整体发展方向和步伐,突破经济下行期经营发展面临的困境。

就资本市场而言,全国政协委员、中央财经大学教授贺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金融科技化是一个趋势,金融的改革和创新离不开科技的推动,从历史上看,每一次金融大发展,都是当时的金融高科技不断向金融领域渗透的结果。“相对而言,证券行业是最早开始科技化的,证券行业发展之初就是在网上交易。现在证券行业也在积极应用各种新技术手段不断创新。”贺强表示。

全国政协委员、东方财富信息有限公司董事长其实认为,未来互联网行业将进入一个与传统经济全面融合发展的新阶段,进而有力推动互联网行业进一步发展,同时也会进一步加快证券业务全面线上化的发展步伐。基于此,他建议,在金融科技赋能下,借鉴创业板和科创板交易权限线上开通经验,充分利用视频认证、人脸识别、人工智能等身份认证与电子存证技术,加快推动开通各类权限业务线上化办理,最终实现证券业务全面线上化。

就保险领域的科技发展,全国政协委员、原中国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介绍,疫情发生以来,保险业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一是引导营销队伍通过线上平台办理业务,保障疫情期间各项业务正常开展;二是借助线上平台完成在线投保、接收电子保单即时获得保障、借助在线回执完成保单签收;三是进一步简化理赔程序,增加线上理赔,通过保险APP、客服电话、微信服务号等全天候提供保险服务。

“在传统线下渠道受阻的情况下,互联网渠道赢来弯道超车的机会。目前,一些短期险和互联网的融合已形成较好的运营模式,相信随着金融业务的逐步线上化,提供信息技术支持的金融科技、保险科技也将迎来新发展。”周延礼表示。

金融科技公司促进金融服务全面数字化升级

金融科技公司以“科技”立身,并持续对外输出科技能力,打造数字化服务平台,通过技术成果、风控产品、服务方案等赋能B端金融机构,助力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日渐成为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全国人大代表、腾讯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马化腾在提交的《关于进一步提升我国金融科技水平积极应对金融开放背景下国际竞争与挑战的建议》中提出:以“创新促发展”为主线,为国内金融科技可持续发展营造有利环境;出台促进扶持金融科技产业发展的顶层指导意见,稳定政策预期;顺畅“金融 科技”产业链主体合作,促进金融服务全面数字化升级。

“我国金融科技的优势在于创新能力,但核心技术则掌握在发达国家手中,因此,我国金融科技市场主体要苦练内功,持续提升自身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我国金融科技水平,积极应对金融开放背景下的国际竞争与挑战。”马化腾表示。

“金融和科技融合不应仅局限于工具输出、场景联结,还应丰富相关主体在数据智能共享、合作生态共建等方面的合作内涵。”京东数字科技首席经济学家、研究院院长沈建光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金融机构掌握用户的金融强维数据,科技公司掌握用户海量多维数据,可以在用户潜在需求的深入洞察、产品服务的迭代优化等方面优势互补,最大程度挖掘数据生产要素的价值贡献。

对于二者之间自发形成的联合建模、数据脱敏等合作模式,沈建光建议保持开放姿态,引导和带动更多金融机构提升金融科技合作的广度和深度,促动自身经营管理的数字化转型与科技能力提升,最终塑造出“广覆盖、多层次、有差异”的金融服务体系和数字科技企业广泛参与、深度赋能的市场竞争格局。

以京东数科为例,沈建光介绍,通过为各个产业生态和居民生活场景构建数字化的解决方案,京东数科正在形成以用户为中心的多种跨界联盟。通过重组技术、产品和资源,为消费场景合作方提供其所需要的金融产品、大数据风控、底层账户等服务,京东数科可以促成金融机构与零售电商、交通出行、本地生活等消费场景的高效联结,从而打破场景时空限制,提升金融服务效率。

引导及监管均要有度 注重创新与风险保持平衡

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如影随形。如果监管不力,就会危害金融和经济安全;如果监管过度,则可能抑制创新。金融科技的发展,既提高了监管的难度和门槛,也为监管机构提升效率提供了新的选择。在保障金融安全的前提下,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金融科技监管体系,鼓励和引导金融科技创新,尤为重要。

人民银行5月18日召开的科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2020年央行科技工作要不断完善与现代央行制度相适应的科技体制机制。包括加强科技支撑,深入开展“数字央行”建设,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和金融监管能力;加强金融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统筹指导,推动落实金融领域密码应用与创新发展,筑牢金融网络安全屏障;推动金融科技高质量发展,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推进LEI应用,优化标准供给,提升金融标准治理水平。

就优化金融监管而言,王天宇代表建议:出台相关政策,鼓励中小银行打破现有金融边界,开拓用户移动互联体验;适度放宽监管政策对于现场核查、核保、核签的硬性要求,解决远程开户难题;为中小银行设立金融科技专项补贴或科技研发费抵税政策;从监管层面或行业协会层面,为中小银行搭建“抱团取暖”平台。

沈建光认为,金融科技具有数字化、跨界化、去中心化、去中介化等多重属性,对原有的监管机制和监管手段构成新挑战。在金融科技快速发展过程中,需密切关注以下问题:

第一,技术安全问题,即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在开发和应用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技术风险、网络和信息安全风险。第二,数据安全与金融消费者隐私保护问题,即部分机构强制、诱导用户开放授权,通过不规范手段获取、不当使用和转让用户数据的问题。第三,大数据风控的有效性问题,即在消费金融等普惠金融领域,基于较短时间、个体行为数据分析的风控逻辑能否经受长周期、系统性风险考验的问题。第四,现有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的监管有效性问题。第五,由个别一两家大型科技巨头(Big Tech)分割市场而形成新的数据孤岛、实质风险过度集中与监管盲区的问题。

“应当看到,传统金融机构与数字科技的关系、金融机构数字化战略部署与其内部业务转型的关系、金融数字化发展与金融基础设施的关系都在发生深刻变化,需要监管做出适应性调整。”沈建光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