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洋:30年中国期货市场走出一条成功之路
2018-12-21 10:12 文章来自:期货日报 收藏(0) 阅读(1620) 评论(0)

作为中国期货市场的主要设计者、建设者和监管者之一,姜洋,无疑是中国期货市场发展史绕不开的名字。

他1990年进入中国人民银行,开始金融监管工作。1997年,他在担任中国人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司副司长的同时,还兼任人民银行证券回购清理小组副组长和国务院“327”国债期货事件辽宁国发(集团)资产负债调查组组长,参与了“327”国债期货事件的后续处理。1998年随中国人民银行将证券经营机构的归口管理划转中国证监会,他出任中国证监会机构监管部主任。2001年任上海期货交易所总经理、党委书记。2006年回京任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党委委员,后升任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党委委员,到2018年6月离开现职。

有着28年金融监管经历,20年期货监管经历的姜洋,是中国期货市场发展史权威的见证者之一。他参与了我国期货市场由乱到治的过程,并做出了努力,中国期货市场从清理整顿阶段步入了规范发展阶段、创新发展阶段的良性轨道,市场规范化、法治化、国际化程度显著提高,服务实体经济功能逐步发挥,市场对外开放迈出实质性步伐。

期货市场30载改革路,有风有雨也有晴。在姜洋看来,中国期货市场发展之路是短暂而快速的:“短暂”是较美国期货市场150多年发展历史而言;“快速”是仅用了30年时间,中国已建立起一个比较完整的期货市场体系。按照美国期货业协会(FIA)的统计,中国商品期货交易量已连续9年世界排名第一。如今,中国的实体企业与金融机构已越来越多地利用期货市场进行定价、套期保值及风险管理。

从2006年7月到2015年年底,姜洋分管期货市场近十年。这是中国期市华丽蜕变、凤凰涅槃的十年。

回顾自己这十年的工作经历,姜洋说:“在证监会党委班子里,十年间我先后协助过四任证监会主席工作,每一任主席对期货市场的监管都非常重视,对期货市场的发展都非常关心,我只是做了分内的一些工作。”

姜洋将中国期货市场十年来的飞速发展归功于全行业的共同努力。从监管层面而言,则离不开“五位一体”各方的积极贡献,是大家群策群力的结果。

回顾中国期货市场30年的发展历程,姜洋认为,一定要客观、历史、辩证地看问题,要感谢中国期货市场的开拓者和建设者,他们在改革开放中勇立潮头、开拓创新。他们的成功与失败对中国期货市场都是宝贵的财富,他们给后继者继续建设发展期货市场提供了很好的借鉴,帮助后继者认识了成熟市场经验和中国特色。他还特别强调,中国期货市场的发展,是市场和监管两方面共同推动的结果。当然,市场始终是第一动力。

在姜洋看来,中国期货市场的发展史可以大致分为五个阶段:从改革开放初期到1990年的研究孕育阶段,从1990年到1993年的试点探索阶段,从1993年到2000年的清理整顿阶段,从2000年到2012年的规范发展阶段,目前正处于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创新发展阶段。

“2013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大连商品交易所,寄语大商所‘要脚踏实地,大胆探索,努力走出一条成功之路’。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对期货市场的建设者、参与者和监管者都是一个巨大的鼓舞和鞭策,期货市场改革开放迈开了大步。”姜洋说。

借鉴国际经验期市规则形成中国标准

期货市场各个发展阶段的跨越中,法规制度建设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1999年《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下称《暂行条例》)的发布,宣告期货市场将步入规范发展阶段。2007年和2012年的两次修订,则分别为金融期货、期权交易的发展,期货市场的对外开放奠定了制度基础。

分管期货市场的近十年时间里,证监会和国务院法制办共同推动建立了一系列规范发展的法规和规章制度,其中包括积极推动条例的两次修改,而姜洋在期货业务内容的组织协调、关键条款的定夺上起到了重要作用。另外,姜洋还两次参与期货法的起草工作。

2006年7月回到证监会工作,姜洋就赶上第一次修改《暂行条例》。他在原来工作基础上,就一些焦点问题和相关部委进行协调,在一些重大分歧上进行再调研、再完善、再深化、再修改,为《暂行条例》的成功修改奠定了基础。

在姜洋看来,第一次修改全面总结了中国期货市场发展十几年来的经验教训,借鉴了成熟市场的成功经验。修改后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名称去掉“暂行”两个字,加强了全社会对期货市场进入规范发展阶段的理解。从发展的角度来看,这次修改为金融期货、期权交易发展预留了空间;拓宽了期货公司的业务范围;明确期货保证金可以用有价证券冲抵,不仅限于过去只能缴纳现金。从监管的角度来看,这次修改进一步完善了期货市场风险控制系统,建立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制度,设立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适当修改了过去《暂行条例》中的一些限制性措施;再次明确证监会集中统一监管期货市场的法律地位。

同时,证监会根据这次修改的内容,结合金融期货筹备以及股指期货推出的需要,制定、修改和完善了若干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健全了期货市场以《条例》为核心,以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主体的法规制度体系。

姜洋告诉期货日报记者,《暂行条例》第一次修改时,国务院法制办召开了多次协调会,个别部委对《暂行条例》的部分条款有分歧意见,主要涉及金融期货的监管框架问题。“我们当时和国务院法制办沟通了两条意见,一是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务院多次强调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管,不得各行其是。此前定下来的原则不能因为《暂行条例》修改而改变。二是国内多年的监管实践,尤其是‘327’国债期货事件的发生,充分验证了监管机构不到位,监管责任不明确对市场发展的不利影响。”据姜洋回忆,国务院法制办一位时任副主任基本同意上述意见,他在会上也再次进行强调,与会各方没有继续争论,终于统一了思想。

5年后的2012年证监会和国务院法制办对《条例》进行了再次修改。这一年的年初召开了第四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稳妥推出原油等大宗商品期货品种和相关金融衍生品,加快了《条例》二改的进度。姜洋认为,从发展的角度来看,这次修改为期货市场对外开放预留了空间;为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参与期货交易扫清了制度障碍。从监管的角度来看,这次修改明确了期货交易的定义,对非法期货进行了界定;把国际上期货交易与结算管理的中央对手方清算制度写入《条例》,为期货市场的信用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

姜洋表示,《条例》的第二次修改中,写入期货市场中央对手方清算制度的内容是多方妥协的结果,市场有一些不同的意见。“中国期货市场始于商品流通领域改革,较长的时间内,个别期货交易所认为自己不是卖方的买方、买方的卖方,对期货交易双方履约仅承担保证责任而非直接合同责任,这是当时难以统一认识的关键。”

在证监会的坚持下,经与国务院法制办协商,在第二次修改的《条例》第十条第三款、第四款中,写明“期货交易所组织并监督交易、结算和交割,为期货交易提供集中履约担保”。同时在国务院法制办和证监会负责人就《条例》修改答记者问中把证监会关于期货交易所的中央对手方地位的意见体现出来。这段在正式条款外的文字表述为“为了进一步明确期货交易所的‘中央对手方’职责。中央对手方制度是期货市场发展过程产生的一项交易结算制度,该项制度对预防交易对手方信用风险、控制多边净额结算风险以及活跃期货交易发挥了关键作用。期货交易的基本规则之一,是由结算机构作为交易各方的中央对手方,按照当日无负债制度统一对各方交易结果进行结算……期货交易所在统一组织结算中,作为交易各方的中央对手方的地位是明确的。”写下这一段话是通过多次争论、协调最后妥协的产物。当初法制办的一位领导说,答记者问这段话和正文条款一样有效。为此,我们就不在坚持必须在正文里写明确中央对手方的意见了。

姜洋告诉期货日报记者:“2008年金融危机发生后不久,芝加哥商业交易所(CME)荣誉主席梅拉梅德在北京告诉我,雷曼在场外衍生品市场违约,造成众多的金融机构风险,但在CME,雷曼没违约,对手方安然无恙,这主要得益于CME的中央对手方清算制度。”

听完梅拉梅德的一席话,以及姜洋随后查找的国外相关资料,他得出中央对手方清算制度是金融市场防范系统性风险的重器,是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风险底线的制度保障的结论,这为日后姜洋力排众议,坚持将该制度写入《条例》埋下了伏笔。

近年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国际证监会组织对中国市场进行了风险评估,对我国中央对手方清算制度给予充分肯定,认为该制度符合国际惯例,但是提出《条例》法律层级仍较低的问题。姜洋透露,经过近年来的发展,市场各方逐渐理解了中央对手方清算制度的重要性。在如今的期货法草案中,终于明确写入了该制度。

实践证明,中国期货市场是规则导向的市场,其市场法规制度设计直接关系到市场运行质量的提升和功能的有效发挥。条例的两次修改促进了中国期货市场的规范发展:上市产品数量大幅增加,品种结构由商品扩大到金融,由期货扩大到期权;市场对外开放迈出实质性步伐,市场功能逐步发挥,实体经济相关企业利用期货市场管理风险的自觉性大幅提升,国际影响力迅速扩大。

在今年举行的全国两会上,作为全国政协委员,姜洋提交了建议加快期货法立法工作的建议,他希望能将中国期货市场30年市场发展与监管实践的成功经验文字化、条款化、法律化,为期货市场进一步扩大开放奠定制度基础。

立足中国国情期市监管体现中国智慧

期货市场试点探索阶段和清理整顿阶段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在中国“新兴+转轨”的特殊环境中,仅仅照抄照搬国际经验是行不通的,需要紧贴国情,实事求是、创造性地寻找和探索适合中国期货市场的发展道路,这在中国期货监管体系的建立过程中体现得最为明显。

中国期货市场的“穿透式监管”,是中国监管智慧的首创,在世界范围内并无先例。从保证金安全存管制度开始,证监会利用大数据,逐步建立、健全和完善了独具特色的期货市场监管体系。

2006年5月,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下称保证金监控中心)成立并开始运行。姜洋于同年7月份从上海调回北京任证监会主席助理同时兼任证监会期货部主任,还兼任了保证金监控中心管委会主任。保证金监控中心作为期货市场的“电子眼”,解决了此前期货公司挪用客户保证金的顽疾。

在保障投资者保证金安全后,如何监测监控期货市场系统性风险和违法违规行为提上了姜洋的议事日程。2007年,证监会借向国务院申请上市股指期货的契机,提出为更好防范股指期货交易风险,以保证金安全存管为基础,进一步建立期货市场运行监测监控系统。逐步整合商品期货交易数据,形成统一平台,发挥大数据科技监管优势。为即将上市交易的以股指期货为开头的金融期货市场做好监管准备。

据姜洋回忆,当时对于数据接入,国内四家期货交易所态度不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刚刚成立,还没有品种上市,最为积极。而有的商品期货交易所则认为多此一举,担心数据泄露。“我当时对他们说,证监会工作人员和交易所工作人员在保密的义务与责任上没有区别,无论是谁都有保密责任,谁泄密都是一个法律处理。为什么担心别人泄密呢?做好授权,有保密规定,谁泄密谁负法律责任!后来,用了半年的时间,大家认识逐渐统一,上期所、中金所数据先接了进来,其他交易所也陆续将数据接入。”

2008年,在中国期货市场应对“百年一遇”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过程中,期货市场监测监控系统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在姜洋看来,如果不是当初借股指期货推出契机,提前在保证金安全存管的基础上建立了期货市场监测监控系统,难以想象我们将如何应对国际金融市场输入性的系统性风险。

“2008年国庆长假期间,国际期货市场部分期货品种持续大幅下跌,原油、铜、大豆等跌幅均在12%以上。国庆节上班后我就让期货部赶紧做压力测试,一方面统计我们各品种和国际市场品种跌幅的差额,另一方面测算如果连续跌停,市场的承受力究竟如何。”姜洋说,后来监控中心给出了明确数据,证监会也提前向国务院上报了风险处置预案,通过三板强制减仓的方式,确保了市场的平稳运行。最终期货行业客户穿仓共计1300多万元,涉及的客户只有600多个,这些钱最后也都追回来了。回头来看,市场监测监控系统给证监会提供了明确的数据,为证监会及时、准确做出决策提供了依据。为我们长期提出的监管原则“看得见、说得清、管得住”提供了最好的注脚。

“记得当时在市场出现连续3个同方向跌停时,大家对采用三板强制减仓还是扩板的风险化解方式意见不一。有交易所想扩板,但证监会权衡利弊,觉得这是一场全球性金融危机,金融机构平仓套现是大概率事件,在分析了国际投行和对冲基金的整体操作情况后,考虑到国内市场恐慌情绪,扩板后继续跌停的概率很大,因此,还是采用了三板强制减仓的方式,这对有效化解风险起到了重要作用。事实证明当时的处理方式是得当的,提前化解了一场可能引发的结算风险。”姜洋说。

“期货市场监测监控系统通过大数据,让监管部门得以对全市场进行交易、结算风险控制,使市场操纵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无所遁形。后来我们还引入国际证监会组织普遍使用的净资本监管制度,将期货公司净资本等各项数据也整合到保证金监控中心,保证金监控中心也更名为‘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下称监控中心)。”姜洋说。

据姜洋回忆,2009年国内某商品期货品种上市后,一家大型现货企业通过下属30多家分公司,出现集中增加持仓、操纵市场的嫌疑。监控中心发现后报告给证监会,同时向期货交易所询问。期货交易所领导高度重视,亲自到该大型现货企业了解情况,约谈该企业董事长并及时处理,平稳化解了一起可能出现的市场操纵风险。

“几年前曾经有媒体炒作,称一些海外资金进入中国期市推高农产品价格,领导过问后,我们根据监控中心掌握的数据,当天晚上加个班,第二天就把材料报给了领导。当时海外投资者不能在国内直接开户,他们在国内注册有1000多家企业,其在农产品几个品种上的所有持仓不足整个市场的1%,难以影响市场价格,构不成操纵市场。”姜洋说。

姜洋告诉期货日报记者,构建中国期货市场“五位一体”监管体系的初衷是为了整合监管资源。过去期货市场实行的是“三位一体”监管体制,只有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交易所,后来为了适应期货市场新形势下大发展的需要,将拥有大数据科技优势的监控中心、具有自律监管职能的中国期货业协会整合进来,各方按照明责、尽责、问责、免责的原则,建立并不断强化各方之间的信息共享、沟通协作和联动机制,优化了监管资源,提高了监管效率。

姜洋认为,具有中国特色的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制度和期货市场监测监控系统的建立,以及期货市场“五位一体”监管体系的构建,为中国期货市场进一步发展夯实了监管基础。市场风险从此“看得见、说得清、管得住”,直接促进了期货市场、期货行业各项创新的显著提速,中国期货市场也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步入创新发展的新阶段。

服务实体经济监管引领期市功能发挥

无论是在证监会还是在上期所,“服务实体经济”一直是姜洋嘴边的热词,在他看来,中国发展期货和衍生品市场的定位就是为了服务实体经济和国家战略。

姜洋解释说,提升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和国家战略的能力,就是要发挥期货和衍生品市场套期保值、价格发现的功能,为实体企业提供高效的风险管理工具,帮助企业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组织生产经营活动,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同时,期货和衍生品市场是通过市场方式确定游戏规则的平台,一国的利益和诉求可以在这个平台上市场化地展现,如果这个平台能吸引全球投资者参与交易,就能发挥定价中心的作用,就能提高中国在国际大宗商品贸易定价上的话语权,从而更好地服务“一带一路”倡议。

近年来,随着期货市场法规制度和监管体系的不断完善,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不断发挥,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越发重要,期货市场监管在其中也发挥了重要的导向和引领作用。

姜洋认为,监管对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引导首先体现在产品设计方面。比如推出期货品种,在设计合约大小规模方面各方往往会有不同意见。虽然中国期货市场的合约规模与国际市场相比已普遍偏小,但市场机构和普通投资者还是希望新上市品种的合约能“小一点”。市场机构希望交易更活跃,投资者希望参与门槛更低,这无可厚非,但是从监管者的角度而言,小合约更容易受到市场操纵行为的影响,在保证一定流动性的前提下,大小适中的合约无疑更有利于产业客户降低交易成本,这从产品设计开始就体现出期货市场为实体经济服务的政策导向。

期货市场通过合约和交割等基础制度的设计,不断起到促进现货产业转型升级,引导企业淘汰落后产能的作用。姜洋回忆说,铅期货上市前的一次调研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在铅期货上市之前,现货产业对铅的储存普遍采用露天堆放的形式,但是铅实际上是有毒的,露天堆放会引发毒素向土壤中渗透。随着铅期货的上市,交易所要求参与交割的铅必须放在交割库,促使现货产业对金属铅的储存方式有所改变,现货产业的规范程度和环保程度因此得到显著提高。

近年来创新“保险+期货”业务模式是期货市场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手段。姜洋回忆说,2004年他还在上期所任职的时候,韩国中小企业管理局来上期所拜访。这是韩国一个副部级单位,因为上海铜交易量大,其想参与上海铜期货交易,统一为中小微企业采购原材料进行套期保值。他们说当时正参与伦敦期货交易所铜交易。这件事给了姜洋一个启发,国家为中小微企业服务,不一定要直接补贴价格,可以补贴到价格风险的管理工具上。这为日后中国期货市场对“保险+期货”服务实体经济模式的探索埋下了伏笔。

证监会引导市场发挥服务实体经济功能,在期货公司分类监管中的体现也十分明显。证监会2010年对《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规定》的修订,就开始引入服务实体经济的加分指标,引导期货公司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与水平。

“30年来,中国期货市场走出了一条借鉴国外、符合国情的发展道路,实践证明是成功的,前途是光明的。”姜洋说,发展期货和衍生品市场,对于中国这样的经济大国来说,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当前我国正处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处于经济、金融转型的关键时期,如何正确定位、发展和利用衍生品市场,对深化金融改革、服务实体经济、维护国家经济和金融安全都非常重要。可以说,积极发展期货和衍生品市场关乎国家战略!

新世纪以来,期货市场在微观上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在宏观上力争为国家经济战略做出贡献,取得了巨大成就。目前期货市场还要进一步扩大开放,在当前市场法规制度体系不断健全、监管手段不断丰富的背景下,市场风险“看得见、说得清、管得住”,我们已经有能力推动市场迈出更快更开放的发展步伐。姜洋说,希望期货行业各方继续发扬改革开放精神,不忘初心、砥砺奋进,努力开创期货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新局面,将改革开放进行到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文章来源:期货日报)